擁有居住地的企業家為風險投資公司提供了一些優勢。這些包括:
- 使用企業家的專業知識和聯係人,協助進行音調審查和盡職調查。
- 獲得風險投資公司可能無法獲得的早期投資機會。
- 為風險投資組合公司提供手手谘詢。
- 早期進入企業家的新事業。
- 使用企業家(或他們的聯係人)擔任現有投資組合公司的領導職務。
雇用EIR的唯一真正的缺點是這樣做需要花錢。但是,鑒於短期合同和EIR增加價值的能力,在居住中雇用企業家被視為一種低風險的勝利/獲勝策略。
對於企業家而言,成為居住的企業家意味著擴大他們的網絡,深入了解他們正在與之合作的VC(或其他組織),並獲得新的經驗和觀點。
非VC公司應仔細考慮其在居住中雇用企業家的原因,因為這些企業家可能不純粹是財務。例如,一所大學可能會聘請居住地的企業家,而不是直接帶來更多的錢幫助學生提高對企業家精神的理解和參與。